2021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2-11-23 13:24



2021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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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 1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15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 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实施招生方案以及疫情形势下的考生报名、考生资格确定、招生宣传、 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 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试卷分发、 组织实施、评卷统分、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 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程序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 具备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免试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填报我院志愿后须于4月1日前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

(三)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0日-3月14日第一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nm.***/

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每年高于1万元的专业)调剂。

如果我院第一次公开征集志愿后有剩余计划,将于2021年4月7日-4月9日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网站。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填报志愿后,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院指定招生报名处领取《单招准考证》。

四、考试

(一)命题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严格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考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答题,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考试科目包括基础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考试成绩,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由生活常识、职业能力测试题组成,满分150分;高职对口招生的中职毕业考生考试科目包括基础文化素质测试、对口专业技能测试,其中基础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组成,每科100分,对口专业技能测试150分,共450分。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或对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公布成绩时间

第一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将于2021年3月15-20日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将于2021年4月10-12日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我院从2020年3月14日开始将陆续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单招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

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2021年3月23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第二次填报志愿

五、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清”原则是指在同一专业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二)考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考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考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

(四)因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尚未正式公布,个别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可能有变动,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以正式公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

六,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