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招生计划)

日期:2022-11-23 13:15


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修订)

沈农大研究 [2021]16 号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 ( 以下简称推免) 工作, 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 )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本科教学单位院长任组员。

(二)学院成立由 7-11 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学院书记、副书记、各一、二级学科带头人。

(三 )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 四 ) 学校、学院分别成立专家考核小组。 学院专家 是学校考核小组专家库成员。 学校根据考核内容和专业方 向,从专家库中组建相应的考核专家组启动必要考核。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 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等情况。

(五 )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制定《沈阳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 附件 1 ) 。校纪委、各学院纪委依规行使纪检监察责任。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没有违反过国家法律法规。本科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校规校纪处分。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以上 (含四级) 考试,必修课 (包括限修课中学生选定的专业方向课) 全部及格,平均学分绩点 (GPA) 专业排名在前 40%以内。

4.纳入国家平台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 不含专升本、 中职本学生) 。

三、综合遴选

学生综合遴选成绩,满分100分。排序是最终取得推免资格的唯一依据。

综合遴成绩由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 (GPA) 、科学 研究能力和创造创新潜力、综合评价指标加权获得。其中 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 (GPA) 作为基础遴选指标,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创新潜力为考核指标,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综合评价指标。学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GPA)以学校教务处认定结果为准。

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满分 70 分。作为最基础的遴选 指标,占学生综合遴选成绩的 70%。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 造创新潜力占学生综合遴选成绩的10%。学生参军入伍服兵 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综合评价指标, 占学生综合遴选成绩的 2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遴选成绩=平均学分绩(GPA)/5*70+科学研究

力和创造创新潜力+综合评价成绩

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创新潜力考核,成绩满分10分。 由学院负责组织成立专家考核组进行考核。学院专 家审核小组成员由3-5 人组成,院长为组长,组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采取答辩或根据对学生一贯表现的考察等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 20 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 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5 项指标和思想品德考核系数指标统一构成,单项指标上限分值 4分,系数指标阈值在 1-0.5 之间。综合评价成绩计分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分办法(试行) 》 ( 附件 2 ) 。5 项指标表现由学生本人填报《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 附件 5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学生思想品 德并给出考核结果,负责审核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认定打分,进行公示。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申请推荐免试学生综合遴选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按照学生综合遴选成绩及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汇总各学院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年度名额和相关文件精神,保证上一年度推免名额存量,优化推免名额存量结构,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 公布遴选办法 本遴选办法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 编制发布学院细则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分细则》,且不得与《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分办法 (试行) 》相抵触。并在推免报名开始之前在学院公布。

(三) 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对各学院进行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对各专业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并在推免报名开始之前在学院公布。

(四) 推免报名 受理申请 由学院通知学生开始报名,明确报名及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 附件 3 ) 、《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 附件 4 ) 、《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 ( 附件 5 ) 及相应证明材料。

(五) 符合条件申请者 GPA排名公示 各学院按专业对学生必修课 (包括限修课中学生选定的专业方向课) 学分绩点排名进行计算,并公示学分绩点排名。

(六) 学院推荐 学院对审核后的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公示。根据平均学分绩点 (GPA) 、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创新潜力、综合评价成绩三部分计算出学生综合遴选成绩。按照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填报《XX学院 2022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结果》 ( 附件 6 ) 。学院推荐名单需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七) 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拟推荐学生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对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 (含姓名、院系、综合遴选考核成绩等) 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八) 名单报送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七) 推免生注册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上传成绩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 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

六、相关工作制度

( 一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免工作务必要公平、公正、公开,高度重视资料保存,工作留痕,做到推免工作有迹可查。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学校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 二 )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各学院纪委书记负责监督推免和招收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违反遴选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三 ) 学校根据规定及时公布推荐名额、推免生名单、招收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实时公布相关信息及考生申诉方式。经过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主动接受参加推免学生和社会监督。

(四 ) 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纪委、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申诉与举报电话:88487035-803(监察专员办 ) ,024-88487057 (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