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

日期:2022-11-23 13:54


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2023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依据《天津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分子聚集态 科学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2023 年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 2023 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分子聚集 态科学研究院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

二、学制与学费

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普通招考

242

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070300

化学

3

0703Z1

分子光电科学

3

学费每年 10000 元人民币 (壹万元/年) 。

三、申请条件

( 一) 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规定的报名条件。

注:

1.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2. 我院原则上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 申请材料

按照《天津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 的材料和程序进行。研究院成立不少于 5 人的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 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

四、多元考核方案

多元考核方案实施办法:

( 一) 外国语考核办法

考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外国语考核通过。

1.托福成绩 80 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 6 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                          

4.本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已发表至少一篇英文学术论文;

5.不满足上述条件者 , 需进行天津大学研 究生数字化教学 (e-Learning)平台外国语测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规定要求。

注:

(1)外国语考核成绩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其中 1、 2、3 条件中的成绩要求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

(2) 1、2、3、4 项均需在申请材料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一项中提供相应的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留学经历证明、论文首 页等相关材料进行证明。

(二) 综合考核办法

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学科的博士生导师 组成,成员不少于 5 人,设秘书 1-2 人。

1.考核方式:考生通过做学术报告进行考查、专家提问、现场解 答等形式,具体可参照附件“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2.考核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占20%、专业综合测试占20%、综合素 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 100 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 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根据各考核环节具体要求对考核委员会的分 数取平均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一概不予录取。

4.总成绩的计分办法:总成绩=0.2*专业基础测试成绩+0.2*专业 综合测试成绩+0.6*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三) 咨询电话:022-27893326   联系人:金老师

五、录取办法

( 一) 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排 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结果,并结 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依 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上报研究院、学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二) 调剂原则:原则上不予调剂。如按正常程序未招满时,需 首先接受专业内调剂,其次接受校内调剂。

(三) 拟录取名单将在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 10 个工 作日。

六、监督机制

( 一) 申诉机制:

1.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 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2.所有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生办法、录取结 果及时在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网站 (http://imas.***.cn) 发 布。

(二) 申诉渠道:

1.申诉电话:022-27893326

2.申诉邮箱:imas@***.cn

(三) 本办法由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七、其它

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 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 网。

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2022 年 10 月

附:博士生招生细则

化学、分子光电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为了保证专业基础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 公正和透明,确保考生的权益,结合招生学科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核细则如下:

一、  专业基础测试

(注:化学学科、分子光电科学学科博士生均按化学一级学科设 置考核细则。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要求,可选择《有机化学》、《无机 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五门专业基础课程 中的一门作为测试科目。)

( 一) 主要测试考生对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 的掌握情况;

(二) 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专业情况,由考核委员会成员向考生 提 2-3 个问题,考生口头作答;

(三) 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每个问题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 打分,取平均分确定该部分成绩。

二、专业综合测试(测试科目:高等仪器分析及实验、学术交流 与学术写作)

( 一) 主要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以及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考查 该科目所涉及的最新成果、研究手段、发展趋势等;

(二) 考核委员会向考生提 2-3 个问题,由考生口头作答;

(三) 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每个问题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 打分,取平均分确定该部分成绩。

三、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 一) 重点测试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 科研与学习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 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

(二) 考生用PPT 作 10-12 分钟的学术工作汇报,介绍自己的学 习及科研情况;

(三) 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 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表达与交流能力、专业英语水 平等方面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综合素质与 能力测试成绩。

2022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