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报考条件)

日期:2022-11-23 13:01


专业学位 (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注:此版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服务国家重大工程需求,面向企业 (行业) 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工程精神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 年,直博生学制为 5 年。

三、学习方式

招收攻读专业学位 (工程类)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四、招生规模

2022 年学校录取博士研究生 663 名,其中专业学位 (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 131 名。2023 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6.满足所报考培养项目的其他学术条件要求。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1) 满足上述 1~6 条基本条件。

(2) 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3)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或 TOEFL≥80 分或 IELTS≥5.5 分。

(4) 从事过工程技术研究,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1) 满足上述 1~6 条基本条件。

(2) 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 应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承担或实质参与过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型号研制等项目,原则上为在相关科研院所或企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满足上述 1~6 条基本条件外,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满足上述报考条件,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仅限招收专项计划,普通考生请勿报考。4.本年度各类专项招生项目介绍及要求另行发布。

六、网上报名

我校仅在秋季 (入学) 招生时招收专业学位 (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n/, 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 进行报名。

秋季招生报名拟定于 2023 年 3 月上旬开始,报名时间及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并按照要求提交成果材料,逾期不再补报。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缴费的考生,则报名未成功,无法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2.报名当次有效 (请勿在春季招生时报名) ,上年度预选博士研究生须在本年度再次报名并缴费。

七、提交材料

1.登录中国研招网进入博士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版照片。2.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材料,材料中电子版照片

须与博士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一致。

3.考生按照要求准备下列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包含两份专家推荐信。

(2)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论文/专著、科技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经历、专利及其他能力证

明材料的发表或获得时间要求为近五年 (即 2018 月 1 月 1 日至当次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 ,成果材料以代表作形式提供,每项仅限提供 5 个代表作。

(3) 课程成绩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硕士阶段 (或本科阶段) 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 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学生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③学籍、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建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六个月,下同) :

在校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本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 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国 (境) 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中国 (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硕士《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 (附刊物原件) 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

认定意见;

④其他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报考须持有军队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未就业考生须提交社保未缴纳证明, 已离职考生须提交离职证明和社保停缴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详细的攻博计划书及考生自我评价;

②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或能证明自身综合能力的材料。

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报考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说明》,使用A4 纸张打印或复印 (原件备查) ,按顺序整合。纸质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研招办,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报名未成功处理,邮寄提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上述材料同步转为PDF格式,按顺序要求合并为一个 PDF文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上传提交。材料提交后无法修改,请考生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2.相关通知由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材料,无法参加考核

者,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核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材料审核评议及复试考核。复试考核时间拟定为 2023 年 5 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供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主要对考生的科研创新及工程实践能力等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考核主要为综合面试。复试考核小组由校内专家担任组长, 由不少于 5 名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研究生院根据复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九、录取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整体素质,经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3.录取为预选博士研究生的考核期不超过一年。

十、入学时间

秋季招生拟定于2023 年 8 月下旬入学,具体入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直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及奖助

1.非定向专业学位 (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学费为 10000 元/学年;定向专业学位 (工程类) 博士研究

生,学费为 16000 元/学年。

2.直博生第一年按照硕士学费标准收取,其他学年按照博士学费标准收取。3.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及其它奖助项目等。相关详细信息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或咨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十二、考生须知

1.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考类别中选择“定向”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接收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

4.学校博士招生相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导师个人信息请在西电教师主页查询。

十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cn/

咨询电话:029-81891244 (带传真)

电子信箱:yzb@***.cn

办公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709 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 266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6

十四、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通信工程学院

029-88204753

电子工程学院

029-8820227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29-88201901

机电工程学院

029-88204736

微电子学院

029-88202505-60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29-81891070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029-81891034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029-81891650

人工智能学院

029-81891373

光电工程学院

029-88201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