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考试中心、燕山考试中心、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2]9号)和相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
2022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
二、招生方式
参加2022年自主招生试点的学校在4月16日-25日期间,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自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三、招生简章
职业高中招生简章申报工作由各区考试中心中招办负责;高职院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简章申报工作由本校负责。各区和有关学校在3月21-24日通过中招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报送招生简章有关信息,并对报送内容真实性负责。《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简章》将于4月中旬向社会发布。
四、报名资格
已参加2022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我市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招生录取办法
(一)考生在4月16日至25日期间,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和“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往届生和外省回京考生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领取。
(二)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考生须将经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体检表”交给确认报考的学校,作为报考该学校(专业)的依据。招生学校完整填写“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回执”,加盖公章后交给考生,作为录取凭证。
(三)招生学校于4月21-25日将确认录取考生名单通过中招信息服务平台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考生可于4月29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自主招生学校作为主责单位要认真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自主招生公平公正。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学校专业能力测试原则上应在线上进行,如组织现场测试,须经所在区卫健疾控部门同意方可进行。进行现场测试的学校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各区和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耐心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招生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