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 2021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 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 2022 〕8 号 ) 等文件要求, 高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确保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结构
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在常州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 学工处、音乐与影视学院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生考试方案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 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 2022 〕8 号 ) 要求, 2023 年学校表演 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的省统考成绩或我校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 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 2022 〕8 号 ) 要求, 结合疫情防控的 相关要求,2023 年我校校考继续采用“线上考试”的方式,使用“小艺帮”APP 考试系统进行。
三、专业计划安排
招生省份 | 表演 | |
考试类型 | 招生计划 | |
江苏 | 校考 | 10 |
四川 | 统考 | 5 |
山东 | 统考 | 5 |
吉林 | 校考 | 5 |
黑龙江 | 校考 | 5 |
合计 | 30 | |
(注:实际招生省份、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四、专业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 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 2022 〕8 号 ) 精神, 制定相关专 业考试招生办法。
1.考试方式: 线上考试。
2.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 台词 ( 自备稿件) ; 形体 ( 自备舞蹈展示) ; 声乐 ( 自备曲 目 ) 。
复试科目: 朗诵 ( 自备稿件) ; 形体 ( 自备舞蹈展示) ; 声乐 ( 自备曲目 ) ; 命题即兴小品。
3.考试科目分值
初试总分 300 分: 台词 120 分, 形体 100 分, 声乐 80 分;
复试总分 300 分: 朗诵 60 分, 形体 130 分, 声乐 40 分, 命题即兴小品 70 分。
五、报名、缴费及考试时间
报名及缴费: 2022年 12月20日8:00-2023年 1 月3 日 17:00 考前练习: 2022年 12月20日8:00-2023年 1 月3 日 17:00; 模拟考试: 2023年 1月4 日8:00- 17:00;
初试考试: 2023年 1月5 日8:00-6 日 17:00;
复试缴费: 2023年 1月 10 日8:00- 11 日 15:00;
复试模拟考试: 2023年 1 月 11 日8:00- 17:00;
复试考试: 2023年 1月 12 日8:00- 17:00。
六、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 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 加校考的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 。非校考省份录取时按各省 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 依次按专业 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校考省份录取时按专业校考成绩从 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当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 按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七、常州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
省份 | 省统考科类名称 | 省统考子科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考试类型名称 |
江苏 | 无省级统考 | 无省级统考 | 130301 | 表演 | 校考 |
四川 | 表演专业 | 戏剧影视表演 | 130301 | 表演 | 省统考或校级联考 |
山东 | 表演专业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130301 | 表演 | 省统考或校级联考 |
吉林 | 无省级统考 | 无省级统考 | 130301 | 表演 | 校考 |
黑龙江 | 无省级统考 | 无省级统考 | 130301 | 表演 | 校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