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专转本”招生简章

日期:2022-12-30 17:19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3 年普通“专转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函〔2022〕25 号) 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 2023 年三年制普通“专转本”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

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介绍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代码:1131) 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小学和学前师资为重点的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前身江苏教育学院创建于 1952 年,是建国初期江苏省较早设立的 17 所公办本科学校之一。学校 1959 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2013 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设为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目前,学校设有 14 个二级学院、34 个本科专业,涵盖 9 个主要学科门类。现有石湫、草场门 2 个校区,占地面积 71.87 万平方米。学校秉承“崇德敬业、求真创新”的校训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范精神, 朝着“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学院”目标稳步前进。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计划类别

计划

外语语种

学费

就读校区

1

020402

贸易经济

财经类

普通批次

50

限英语

5200

草场

门校

2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

普通批次

50

限英语

5200

3

020402

贸易经济

财经类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

8

限英语

52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

7

限英语

5200

5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

贫困专项批次

5

限英语

5200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就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注明为准。


三、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我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 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 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普通高职 (专科) 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 (专科) 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 (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 ,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选拔方法:普通高职 (专科) 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考察办法另行公布。

3.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 (专科) 毕业生。

4.获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 (专科) 在校学生,以及 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 在校学生 (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 3 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 3 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 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四、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1.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 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 年 12 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 。

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 2023 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 2023 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本科院校录取,须在 2023 年本科入学前取得 2023 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专转本”新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2.志愿设置:2023 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 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八所院校的八个专业。

3.考试安排: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150 分、英语或日语 120 分、专业综合 230 分 (其中专业基础理论 150 分、操作技能 80 分) ,满分500 分。专业综合考试 (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 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五、转入与培养

1.录取方式: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考生“专转本”考试报名所填报地址,须由考生本人接收。

2.入学报到: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培养方式:“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单独制定教学计划,按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学习时间为两年。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4.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 (参照苏价费[2014]136 号文件) 按学年收取费用 (详见招生计划表) 。

(2)住宿费:1200-1500 元/年 · 生。

六、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其他

1.如本简章与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相关招生录取政策有别,以省教育厅和考试院文件或政策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招生咨询电话:025-83758188

监督电话:025-56226317

石湫校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新河西路 6 号。

草场门校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7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