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说明
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继续深入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报名
(一)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 “大学生士兵计划”约 15 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以专业学位为主, 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报考, 详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目录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目录。
三、考试录取
(一)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 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 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 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 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