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高职专业学院招生信息(报名办法、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日期:2023-02-02 10:21

依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我校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合作开展高职专业学院试点工作。欢迎本校及中山市其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中山市户籍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报读。


一、招生对象

本市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的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报考。取消原来中职毕业生报考需要职业资格证书等各项条件和要求,满足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考试招生要求

1.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高职专业学院。

2.高职专业学院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班。

3.获得过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免试录取。


三、学籍管理、教学地点

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设在试点中职学校。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符合试点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高职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四、报名办法:

请有意报读的应届生或往届生5月5日至7日到建斌学校行政楼二楼基础部周部长办公室报名,完成高考派号、网上预报名、采集照片、采集指纹及现场确认等。报考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中职毕业证等,16级备注:随迁考生审核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招办〔2018〕141号)执行。即2016级非广东省户口学生需要带上如下随迁资料:1.家长一方的社保卡,缴交记录复印件;2.居住证复印件及办理记录打印件;3.住所证明:租房合同及出租屋备案登记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等;4.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补报名考生体检将由市招生办在5月9-15日期间统筹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高考补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0760-22112831,徐老师22261819(行政楼一楼招生办)。

五、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招生计划表

2019年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高职专业学院招生简章

六、收费标准

按所对接的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可自行在所对接的高职院校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