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日期:2023-02-07 16:52

2023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23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2)

2023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3)2023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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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单招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2848,湖南省招生代码:4370。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第五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长青东街799号(医卫校区)。

第七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工作需要,学校专门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招生就业处统筹安排,并负责单招宣传、录取及信息发布工作;教务处负责单招考务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学校党政办和防控办负责疫情防控;保卫处负责考场安全保卫工作;宣传统战部和网管中心负责学校官方网站的招生宣传及舆情管控工作;纪委、监察负责单招考试、录取全程纪律监督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结合我校现有办学条件,我校2023年单招计划为3500人,单招专业46个(含专业方向)。其中,体育特长生计划20人、社会人员考生计划30人(含退役军人15人),均为单列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转为录取普通学生。免试直接录取的中职考生不占用学校单招计划数。具体单招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名称 学制 单招计
划(人)
学费标准
(元/年)
1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50 5500
2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3年 50 5500
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50 5500
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方向) 3年 150 8250
5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3年 75 5800
6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65 5460
7 应用英语(小学幼儿教育方向) 3年 70 3200
8 应用英语(国际商贸方向) 3年 50 3200
9 学前教育 3年 70 3200
10 金融服务与管理 3年 30 3500
1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70 3500
1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70 3850
13 市场营销 3年 60 3500
14 电子商务 3年 140 3500
15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70 4600
16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80 4600
17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年 80 4600
18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70 4600
19 园艺技术 3年 60 3000
20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 3年 50 免学费
21 园林技术 3年 60 3000
22 动物医学 3年 50 3000
23 畜牧兽医 3年 9o 3000
24 旅游管理 3年 60 4600
25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145 5060
26 工程造价 3年 110 4600
27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年 45 4600
28 数控技术 3年 65 4600
29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65 4600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9o 5060
31 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矿机装备方向) 3年 50 5060
32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65 4600
33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75 4600
34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50 4600
35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方向) 3年 40 5060
36 计算机网络技术(华为网络工程师班) 3年 40 6500
37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 3年 40 4600
38 软件技术 3年 40 5800
39 大数据技术(华为工程师班) 3年 40 4600
40 药学 3年 120 5460
41 中药学 3年 9o 5460
42 医学检验技术 3年 90 5460
43 护理 3年 310 5460
44 助产 3年 70 5460
45 中医康复技术 3年 100 5460
46 眼视光技术 3年 90 5460
合计 3500
注: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省发改委核定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退伍军人可在我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定

任一专业报考,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限报对接产业升级、就业形势好、适合社会人员就读的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5个专业。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形式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我校单招计划一经确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一律不再调整和追加招生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四章招生对象、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符合湖南省2023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单招。

第十四条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23年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分类划线、分类录取、专业优先”的原则,欢迎广大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以便提高录取机率。

第十五条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我校志愿。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2.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3.考试费缴纳: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非税移动平台”登录并自助缴纳考试费80元/人,缴费时间:第一志愿2023年3月3日-5日;第二志愿2023年4月2日-3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第一志愿2023年3月9日-10日;第二志愿2023年4月6日-7日。

缴费、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

5.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考试费的考生,均视为单招报名未成功,不予安排参加我校考试。若考生放弃考试,不予退还考试费。

第五章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部分考生须通过身份认定才能取得相应报考录取资格。

1.认定时间

(1)体育特长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和报考我校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考生须于2023年2月27日前进行网上身份认定审核。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3月10日来校参加单招考试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209室复核备案。

(2)免试的应届中职考生可于单招考试期间完成身份认定审核。

2.认定条件及提交材料

(1)体育特长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2岁(2001年1月1日后出生),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8名和市赛前6名的人个或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获奖证书及文件等进行核验。

(2)社会人员考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认定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身份认定;企业在岗人员须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单招考生身份认定表进行核验。

(3)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考生:系娄底市村干部定向培养班,限招娄底市户籍考生,且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进行核验。

(4)免试应届中职考生须提供本人应届学籍证明、参加国家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检验。

3.审查要求

(1)请有关考生及时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身份认定。

(2)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享受该类考生的有关政策。

(3)提供虚假材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核结果将于考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第十七条我校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所有考生必须按高考有关文件要求参加体检,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如有严重生理、心理疾病或专业禁忌,我校可不予录取或调剂到其他专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身体不合格及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一律取消录取。

第六章考试办法

第十八条我校将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自行组织单招考试,实行招考分离。教务处严格按照高考要求,科学、规范和严格制定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录取工作,按考生类别、专业类别有序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考生类别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者,下同)。

2.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者,下同)。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

第二十条考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通知。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考试时间、地点发生变化,学校将另行通知。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学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第二志愿考试。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

已被我校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志愿高校组织的考试。

第二十一条疫情防控

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错峰错时、防止聚集、精准防控等原则,认真制定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防疫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好单招考试工作。

第二十二条考试形式

1.我校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闭卷考试进行。

2.考生心理测试不占总分,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比例原则为6:4,两项测试得分相加取得的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4.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但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都必须参加。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三条各类别考生的测试内容和办法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合计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60%比例折算分值计入总分;社会人员考生免文化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的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按40%比例折算分值计入总分,社会人员考生按实际成绩计入总分。

2.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60分)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

(2)职业技能测试(40分)

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适应性等内容。

获省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考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体育特长考生

(1)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占折算40%比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折算占60%比例。

(2)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按考生的普通高中或中职生源类别进行测试。

(3)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和办法

另行制订,详见附件《娄底职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录取规则

1.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

2.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时,再依次考虑第二、三专业志愿。

4.体育特长考生、社会人员考生按考试成绩、专业志愿在单列计划限定专业中择优录取,并从相应类别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除计划数。

5.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全国或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应届中职考生免试直接录取到我校对应专业就读。

6.如同类别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顺序录取。

7.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8.对上线被预录公示后就读态度不明朗,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根据人才选拔要求,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的合格标准,不合格考生可不予录取。 

 第八章录取程序

第二十六条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入围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并在网上公示7日。

第二十七条公示期间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拨打招生电话查询录取情况。已经预录的考生按我校要求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我校将经与考生有效沟通确认并公示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学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