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招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

日期:2023-02-25 09:44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21日12:00后开通查询,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我校不提供成绩排名查询。

(网址:

二、成绩复核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已经过严格复核,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申请复核。

(一) 复核受理时间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至3月2日15时(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复核程序

1.考生必须按要求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在受理期限内将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申请人准考证扫描件发至研究生院公邮。邮件名以“成绩复核+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如“成绩复核+小学教育+张XX”)。

2.对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我校集中受理后于3月3日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复核。提交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复核结果。

(网址:https://www1.nm.***/yzjf/)

3.对自命题科目成绩有异议且理由切实充分的考生,在提交申请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在3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生。对于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有误的,我校将及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成绩更正并通过电话联系考生本人。

(三)复核范围

复核范围包括试题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其他情况均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四)其他事宜

1.考生提交复核申请后,经过规定程序组织专人进行复核,无论复核成绩比原公布成绩增加还是减少,均以复核后的成绩为准。

2.我校的成绩复核申请只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受理,不受理现场、电话、信件、微信等任何非电子邮件形式的复核申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徐老师

电 话:0472-6193087

邮 箱:yjs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