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其中文化素质考语文、数学,总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科学知识和职业与心智,总分100分。
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考试办法
“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法,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命题、同步实施进行。
(三)考试时间
2023年4月8日9:00-11:30
(四)考试地点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五)录取
四月底前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发布《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录取原则及方式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二)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三)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在规定工作日统一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不影响正常录取。
三、奖助政策
1、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设置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具体困难情况,综合考虑后予以资助,人均3300元/学年;针对退役士兵发放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奖学金,3300元/学年。
2、地方性政策:宁夏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4200元/年。
3、学院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300元/学期。
4、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学生给予保留学籍且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家庭贫困生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还可申请校内资助或勤工助学岗位。
四、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年462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7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