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试成绩、网上报名、报考条件)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一)学部成立由部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招生专业目录、成绩公布、专业代码)
海洋与大气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院按一级学科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成绩公布、考试成绩、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招生专业目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一)学部成立由部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部按一级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考条件、考试成绩、网上报名)
一、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成绩公布、考试成绩、招生专业目录)
一、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试成绩、成绩公布、专业代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专业代码、考试成绩、招生专业目录、成绩公布、招生计划)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院按专业成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网上报名、考试成绩、报考条件)
一、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专业代码)
一、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院按相近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试成绩、报考条件、网上报名)
一、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专业代码、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成绩、成绩公布)
一、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成绩、专业代码、报考条件、成绩公布)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