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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8 13:06:40解决时间:2022-06-07 21:18
本次在浙江省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