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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2-21 17:26:56解决时间:2022-12-19 13:16
地区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排名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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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01 | 14064 | 476 | (04) | 物理/化学(2选1) |
589 | 16636 | (02) | 思想政治/历史(2选1) | |||||
582 | 18162 | (03) | 不限 | |||||
581 | 18365 | (06) | 物/地/史(3选1) | |||||
579 | 18793 | (05) | 物/化/生(3选1) | |||||
578 | 18990 | (01) | 物理必选 | |||||
(07) | 政/地/史(3选1)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排名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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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03 | 13488 | (03) | 不限 |
化学(师范类) | 601 | 13872 | (04) | 物理/化学(2选1) | ||||
法学 | 589 | 16415 | (02) | 思想政治/历史(2选1)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89 | (05) | 物/化/生(3选1) | |||||
教育学类(师范类) | 587 | 16852 | (03) | 不限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587 | (01) | 物理必选 | |||||
日语 | 585 | 17286 | (03) | 不限 | ||||
文化产业管理 | 584 | 17502 | (03) | 不限 | ||||
会计学(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 584 | (03) | 不限 | |||||
材料物理 | 583 | 17712 | (01) | 物理必选 | ||||
物流管理 | 582 | 17943 | (03) | 不限 | ||||
金融学 | 581 | 18166 | (06) | 物/地/史(3选1) | ||||
生物科学类 | 579 | 18574 | (05) | 物/化/生(3选1) | ||||
软件工程(合作培养) | 579 | (01) | 物理必选 | |||||
新闻学 | 578 | 18797 | (07) | 政/地/史(3选1)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578 | (01) | 物理必选 |
【办学历史】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定名为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党的建设】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全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全过程,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目前,学校党委下设30个二级党委,2个党总支,1个学生社区党工委;设党支部302个,其中在职教职工党支部112个,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30个,学生党支部160个;设学生社区功能性党支部80个。共有共产党员6234人,其中教职工党员1820人,离退休职工党员628人,学生党员3786人。
【机构设置】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87年,国务院在学校建立了“藏族师资培训中心”。2012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依托学校设立“西北师范大学华文教育基地”。2020年,获批“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和“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2021年,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学校现设26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3个孔子学院。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研究院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研究中心6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其他部级研究中心3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5个,甘肃省基础研究创新群体7个,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省级联合实验室3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高校新型智库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其他各类省级研究平台25个。
【人才培养】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28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各类学生39232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7779人,博士研究生697人,硕士研究生9468人,留学生366人,继续教育学生10922人。1992年起连续六期实施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目前正在实施第七期工程。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537人,正高级职称人员362人,副高级职称人员828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822人,具有硕士学位人员915人。其中专任教师1650人,教授(研究员)323人,副教授(副研究员)635人。博士生导师182人(含校外兼职导师29人),硕士生导师1506人(含校外兼职导师654人)。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及项目入选69人次,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及项目入选204人次。学校聘请了20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科专业】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9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9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等次。有81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历来重视产学研结合。社会科学在中国古代文学、西北历史与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民族教育、古籍整理、敦煌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自然科学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基础数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教育技术等领域研究深入,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被SCIE收录论文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收录论文数居全国师范大学10位左右。学校获得了一批高级别的科研奖励,近年来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30余项,其中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1项(其中一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1项(其中二等奖3项,终身成就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其他省科学技术奖98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567项,省敦煌文艺奖38项。
【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美国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苏丹喀土穆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香港大学、台湾清华大学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海外70多所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目前,学校已与苏丹喀土穆大学、摩尔多瓦自由国际大学、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萨拉热窝大学分别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社会服务】学校充分发挥区位办学优势,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智库服务、教育培训、成果转化、教育资源输出、文化资源开放为主要内容,不断促进开放办学,拓展社会服务空间,为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
【附属办学】学校建有附中、二附中、附小和幼儿园,均为甘肃省和兰州市示范性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窗口学校和教育实习基地。
【办学条件】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本部占地面积834亩,新校区占地面积541.8亩、生态实训基地2272.5亩。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99.79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30.5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680.64万元,各类文献资源403.85万余册。学校推进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信息门户、统一数据交换”于一体的高标准“智慧校园”信息化平台建设,以信息技术赋能教育革新,致力于发展以服务育人为导向的高水平教育信息化综合体系。
【办学定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弘扬“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西北师大精神,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但入学时暂未划分专业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三条 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使用统考(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使用统考(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该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时按照各项目计划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对于组织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三条 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使用统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使用统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该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时按照各项目计划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省份专业科类录取数投档成绩高分低分平均分天津材料物理综合改革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汉语言文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会计学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金融学日语软件工程(与中关村软件园合作培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文化产业管理物流管理新闻学
省份专业科类录取数投档成绩高分低分平均分天津材料物理理工2531.11530.12530.61化学理工2549.11545.12547.11化学工程与工艺理工2533.12533.09533.11金融学理工2538.11536.11537.11软件工程(与中关村软件园合作培养)理工2542.12541.12541.62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理工2543.11541.11542.11数学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