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简章。各单招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本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明确招生专业、招生总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单招报名结束后再行制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成绩要求和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承担组考任务的牵头院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实施方案(应包含组织机构、报考缴费、命题、考试时间、考试形式、评卷、成绩复核、违规处理、志愿填报、录取安排、联系方式等内容)。各单招院校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招生简章(一式三份)报至省教育厅,同时报送电子版,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对各牵头院校的考试实施方案的指导和监督,经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审核后,牵头院校方可向社会公布考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