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的学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本表一式两份,学院一份,存档备用;学生本人一份,在校申请贷款时使用,如不办理贷款,则不需要。2.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学生等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办理贷款、困难补助、勤工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