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及其应用(平面设计方向)(重点示范专业)
科类:理工
备注:1、中专招收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者,颁发教育厅印制的中专毕业证书。 2、大专招收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者,颁发国家教育部印制的大专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