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号)以及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复试条件
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8]16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复试条件(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