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8]16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复试条件(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
专业名称科类辽宁外省统招鞍山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平行志愿平均分平行志愿平均分汉语言文学(师范)文史514-496501.7503-485492.2492447498430474478482501475汉语国际教育文史500-493495485-477480.4464518483474486486500469新闻学文史493-489491.2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