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文件吉招委字[2015]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委员,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委员会,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省内各普通高校、独立(民办)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省招生委员会制定了《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
会计专业(专科批)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审计事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能适应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高综合素质的会计学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修业年限:3年主干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管理会计、经济法、市场营销学。就业方向:在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