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根据教育部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切实做好复旦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保证接收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章程。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1.列入《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关于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复旦大学201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促进推免生接收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基本原则1.招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