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西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山西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山西惟一一所综合性大学,2005年5月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山西大学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学校现有87个本科专业,17个双学位专业,14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相对位置排在全国高校第25位;37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另有5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同时,学校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