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职院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9号)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确保我省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备注:1.学校招生代码:11113;2.学制:三年;3.以下各招生专业(类)、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学费及专业身体限制(备注)等信息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学考专业目录为准。学院名称专业(类)名称文科理科学费(元/学年)备注代码计划代码计划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01326000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物联网应用技术 202426000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计算机网络技术 203326000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通信技术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