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2015年招收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考生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德良好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0】21号)精神,为做好天津大学2015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申请条件1、在台湾地区参加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成绩达到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或成绩达到前标级的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2、持有合法的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告证》(即“台胞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