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安排,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已经报名参加2015年高考或我省高职单招考试并体检的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进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cn)向有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各时间节点安排如下:除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在自愿原则下组织单独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