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20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突出规范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权力制约的录取工作机制,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现将
1、调档原则(1).原则上按照1:1的投档比例进行录取,对于专业服从调剂者全部录取。(2).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未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按我校各专业缺额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3).征求志愿结束后,如仍有招生计划缺额名额,我校将按省有关招生政策在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满为止。2、录取细则(1).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