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
安徽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