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1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根据(湘教发〔2021〕21号)文件节选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21年,我校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继续承担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一)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招生专业为:心理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学校简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前身为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于公元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1912年更名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1949年改名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9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根据(湘教发〔2019〕21号)文件节选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21号),2019年我校继续承担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进行招生。招生专业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9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根据(湘教发〔2019〕20号)文件节选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20号),2019年我校继续承担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省县以下农村小学教育培养合格教师。招生专业(一)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0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根据(湘教发〔2020〕18号)文件节选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继续承担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一)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根据(湘教发[2018]16号)文件节选)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我省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进行招生。培养目标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德、智、体
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根据(湘教发[2018]17号)文件节选)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省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合格教师。1 培养目标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热爱教育
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城市学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省县以下农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拟录取新生录取前公示(第一批)为加强我校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2017年我校拟录取新生(附件1)进行录取前公示(第一批)。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为8月7日至8月11日下午5:30。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对此项招生工作及拟录取的新生进行监督。有关情况与问题可通过信函反映或举报,也可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对口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为377分; 2、长沙师范学院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对口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为450分; 3、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对口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为文科:430分,理科:400分。
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起点本科
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4〕29号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4年,我省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原则,继续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的通知湘教发〔2014〕28号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精神,我厅决定,按照“个人自愿、公费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原则,今年继续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
我校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师范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分数线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生对口升学转籍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78分,特此公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6年6月25日
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
关于调整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中有关政策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6〕21号)关于招生对象及条件规定:“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参加了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考。”近期,部分市州、县市区向我厅反映,部分县区在2016年高考报名时未设立高考报名
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我省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原则,继续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培养目标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
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
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精神,我厅决定,按照“个人自愿、公费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的原则,今年继续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1.招生
地区高分低分平均分文科理科文科理科文科理科安徽529524518510521513广西542489520457529469贵州548481539456543464海南659627631601645610河北533523526499528516河南521519501506508511黑龙江481463453447465453湖北518504511493513497吉林499451447420476437江苏344342337329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