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考生问答

(二十)学校奖学金设置情况怎样?
答: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答: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202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202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第二十七条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学校还设有“学生勤工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推荐勤工岗位。

2020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考生问答

20.学校奖学金设置情况怎样?
答: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答: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2020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金: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200-44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学校还设有“学生勤工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推荐勤工岗位。

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考生招生问答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八、学校奖学金设置情况怎样?
答: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答: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000-40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金: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000-40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学校还设有“学生勤工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推荐勤工岗位。

2018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5—2‰(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4%(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第二十五条金: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000—40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金,20-30%(依据当年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为准)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学校还设有“学生勤工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推荐勤工岗位。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