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本科 1、美术与设计类:370分 2、音乐学类:330分 3、音乐学(理论)类:345分 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305分 5、录音艺术类:310分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370分 7、音乐表演类:285分 8、戏剧影视表演类:290分 9、播音与主持类:355分 10、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审定的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240分;专科225分。 2.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275分;专科260分。本专科层次均要求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3.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等)专业:本科260分;专科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