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2.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3.理论类专业、建筑学: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
郑重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未委托和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或我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根据录取进程,持续更新)省市名称文化分数线英语分数线专业合格线(造型/设计)造型类专业加权分数线设计类专业加权分数线理论类文化线书法文化线广编文化线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