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4]14号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精神以及辽宁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第三条各培养单位要切实
参加复试考生及各学院: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于2014年4月1日-3日进行,具体复试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时间主要内容考生要求研究生院任务各学院任务地点4月1日上午1.考生复试报到2.体检3.领取“复试准考证”4.心理测试下列1、2、3项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供给研招办:1.非应届考生应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