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学费收取: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退费。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2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500元/年·人,三等奖为1000元/年·人。同时,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国家(省政府)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和学校金。分别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年·人;国家金额度为:一等为4400元/年·人,二等为2750元/年·人;学校金额度为:一等为2500元/年·人,二等为15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