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省招考办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继续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推荐工作
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的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办法、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附件二)。相关工作安排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中“推荐阶段”(附件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