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是国家根据宪法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制度形式。《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2013年经天津市高等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天津市高等院校高本科二学历(学位)教育试点院校,招收具有本校学籍且已修读的主要课程成绩合格的同学。招生专业与学制1.工程造价管理:管理类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学制2年。2.建筑工程:工学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基本学制2年
天津城建大学关于本科二学历教育2018年春季班(总第十期)招生报名的通知全体在校生:经天津市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学校批准,我校高本科二学历教育2018年春季班(总第十期)招生预报名工作将于2018年1月12日开始,凡具有城建大学学籍的同学皆可报考,相关安排通知如下:招生专业、学制、学费预报名时间与地点1.开始时间:2018年1月12日开始2.咨询、报名:(1)天津城建大学办公室地址:行知楼(主楼)1008室电话:刘老师(2)天津城建大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