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要求1.报考2016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2.考生学历(学籍)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
2015年10月报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须知1.报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0―19日登录“招考资讯(www.)”网站进行报考。2.考生报考成功后,于2015年6月26-27日到主考校报到。考生根据各主考专业学院的时间安排参加培训和考核。3.考生缴纳论文指导费和实践课程的培训费,请登录天津师范大学主页下方的“统一支付平台”,进行报名,交费。4.本次报考的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将于2015年12月公布。(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