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学校代码:1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3月,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3月,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协议,合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在教育学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项目博士后工作站1个、拥有一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