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分类考试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分类考试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生)录取规则第四节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