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单独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报考条件省内已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且满足下列条件:报考类型报考条件文理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低于4C1
1.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理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考生须在2017年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