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拔,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选拔自愿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学院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院性质及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条学院是经吉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性质:公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街(路)15号。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