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重庆艺术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2-01 01:46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3-88162108,023-86193782,023-88162111
  •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洋河中路42号-长安丽都对面-

2013年重庆艺术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2%);(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
2.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金:国家一等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金2000元/人。
3.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贷款。
九、收费标准
学费:文化事业管理4500元/年、舞台艺术设计10000元/年、音乐表演10000元/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表演艺术10000元/年。学生住宿费按重庆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艺术学校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凡我院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贷8000元。对于重庆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建卡贫困子女学生,学费超过8000元的,超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可继续向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九、收费标准
收费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为准,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旅游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学费为50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移动商务学费为55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学费为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钢琴伴奏、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等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音乐教育625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重庆艺术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