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费和奖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下表。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及学校文件评选,奖金20000元/人。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的等级,分别为12000元、8000元、6000元,具体见下表。
3.国家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金。
7.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及住宿费,可办理生源地国家贷款或校园地国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