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2-02 18:59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91-22868667
  • 学校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南路1号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五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代办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36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24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4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169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172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223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8年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价费〔2018〕188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等高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2019〕243号)等批文核定标准执行。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符合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标准者予以注册SQA学籍,按照SQA收费标准缴纳学籍注册费。第四年出国留学的学生,出国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另行缴纳,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选择留在我院继续就读的学生,第四年学费按照17000元/生.年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487号)文件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省物价主管部门终审批为准。
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及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教材费将由学生根据实际领用的教材数量与教材供应商据实结算。其他代办费用含军训服装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等,实行代收代支,按实结算,多还少补的缴费方式。

2020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生报到指南

1.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标准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SQA学籍注册费及证书费为人民币4500元(确认通过升专业考核后一次性缴纳现金,具体缴费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前三年学费为人民币28000元/人/学年,第四年学费为17000元/人/学年,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免收国内学费,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不包含出国手续费)。
2.住宿标准:四人间1300元/人.年,六人间1020元/人.年。宿舍由学院根据专业统-安排,按四人间的标准预收住宿费,入学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结算并退还差额。
1.新生应于报到前一周将各类缴费款项存入由我院统一发给您的联名卡内,以便中国银行师大支行统一划拨(划拨金额见上表),划拨后卡内余额应≥10元。如您的收费是17425元,则应存入17435元。若存入金额不足,银行将无法划拨。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报到当天现场收费方式有所调整,具体待学院正式通知为准,因此建议您尽早将学杂费存入联名卡,统一代扣,以免影响您当天报到以及学籍办理手续。

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五条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代办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36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24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4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169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172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223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8年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价费〔2018〕188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等高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2019〕243号)等批文核定标准执行。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符合进入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标准者予以注册SQA学籍,按照SQA收费标准缴纳学籍注册费。第四年出国留学的学生,出国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另行缴纳,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选择留在我院继续就读的学生,第四年学费按照17000元/生?年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487号)文件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省物价主管部门终审批为准。
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和学院闽师协财〔2018〕4号文件执行。教材费将由学生根据实际领用的教材数量与供应商据实结算。其他代办费用含军训服装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等,实行代收代支,按实结算,多还少补的缴费方式。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考生问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确认的独立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2019年学院普通本科计划共2800人,计划覆盖师范类、体育类、艺术类和普通文理科。具体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办学点地址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也可登录协和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查看(http://cuc.***.cn/zs/)。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

备注: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学费标准:艺术类暂定21000元/年,非艺术类暂定19000元/年,收费以物价部门终审批为准。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五条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代办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2018年入学学生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省物价主管部门终审批为准。如未调整,则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36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24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4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169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172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223号)等批文核定标准执行。2018年新增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终审批为准。学费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和学院闽师协财〔2016〕10号文件执行。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国内学习阶段的SQA学籍注册、出国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另行缴纳。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487号)文件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省物价主管部门终审批为准。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三周访学费用约6200澳元(折人民币约3.2万元),包含学费、项目设计和管理费、活动课费用、住宿费、寄宿家庭早晚餐费(周末含3餐)、部分公共交通费用,不含国际往返机票费(可申请资助)、签证费、境外保险费、午餐费和个人消费。
一周文化参访费用约1900澳元(折人民币约9800元),包含澳洲境内机票、住宿及早餐、接送大巴、司机和导游费用、部分景点门票,不含自选小景点门票费和午、晚餐费。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考生问答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确认的独立学院,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具体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办学点地址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届时也将在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五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36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24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4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169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172号等批文核定标准执行。2017年新增招生专业学费以省物价主管部门终审批为准。学费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和学院闽师协财[2016]10号文件执行。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国内学习阶段的SQA学籍注册、出国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按相关收费标准另行缴纳。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487号文件标准执行。

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五条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标准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36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24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4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原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169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5〕172号等批文核定标准执行。学费退费办法按学院闽师协财[2011]3号文件执行。
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不含出国手续费、SQA学籍注册等其他费用。国外学习阶段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付费,学院不另行收取学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487号文件标准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