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理科前1000名(含,下同)、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文科前5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3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享受学费减免)。
2.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理科前10000名、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文科前30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25万元,且免四年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享受学费减免)。
3.凡高考英语成绩或者数学成绩(150分制)高于125分(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英语与数学可兼得)。
1.除明确奖学金发放周期外,奖学金发放及免学费的周期均为四年,符合标准学生按学年申请,每学年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金额/4。
2.第一学年奖学金、免学费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如个人或团体(团体不超过6人)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综合测评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及免学费资格。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志愿填报十二问

(2)院校综合情况。院校是考生志愿选择的重要因素,是选择到哪里去学习、学些什么等问题。考生在选择院校时,要全面了解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学科专业建设、地点(校区)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2021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阳光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标准如下:
(1)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酒店管理、工商管理、商务英语、法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跨境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学费为26400元/年;
(2)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舞蹈学、编导、美术学等9个专业学费为28800元/年;
(3)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38800元/年。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如下:
四人间(上床下桌):每人每学年2400元;
六人间(上床下桌):每人每学年2160元;
六人间(上下床):每人每学年1680元。
第十七条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0级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科前1000名(含,下同)、普通类文科前5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3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2.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科前10000名、普通类文科前30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2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1)凡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文科名次在7000名以内、理科名次在35000名以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15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1.奖学金发放及免学费的周期均为四年,符合标准学生按学年申请,每学年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金额/4。
2.第一学年奖学金、免学费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如个人或团体(团体不超过6人)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综合测评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及免学费资格。

2020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阳光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
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标准如下:
(1)金融类、电子信息类、金融科技、会计学、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商务英语、日语、法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16个专业学费为22000元/年;
(2)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编导等7个专业学费为24000元/年。
第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如下:
四人间每人每学年2000元;
六人间(上床下桌)每人每学年1800元;
六人间(上下铺)每人每学年1400元。
第十六条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9级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科前1000名(含,下同)、普通类文科前5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3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2.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科前10000名、普通类文科前30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2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1.奖学金发放及免学费的周期均为四年,符合标准学生按学年申请,每学年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金额/4。
2.第一学年奖学金、免学费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如个人或团体(团体不超过6人)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综合测评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及免学费资格。

2019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具体以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如下:
四人间每人每学年2000元;
六人间(上床下桌)每人每学年1800元;
六人间(上下铺)每人每学年1400元。
第十七条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阳光学院各专业的学费标准如下:
(1)市场营销、酒店管理、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等4个专业学费为19000元/年;
(2)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物业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日语、法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编导、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等25个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
(3)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等3个专业学费为22000元/年。
第十九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
四人间每人每学年2000元;
六人间(上床下桌)每人每学年1800元;
六人间(上下铺)每人每学年1400元。
第二十条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侨)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注:⑴住宿费根据公寓条件按每人950-1000元人民币/年(六人间)或1200元人民币/年(四人间)收取,安装空调的宿舍每人加收70元人民币/年(六人间)或100元人民币/年(四人间)。

2017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网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拟于2月20日前后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公布。初审合格考生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来校参加测试并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170元/人,仅支持工行网银),逾期未确认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