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理科前1000名(含,下同)、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文科前5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3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享受学费减免)。
2.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理科前10000名、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文科前3000名或综合改革省份(即不分文理)普通类前12000名,可申请新生入学奖金人民币25万元,且免四年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享受学费减免)。
3.凡高考英语成绩或者数学成绩(150分制)高于125分(含),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一次性发放,英语与数学可兼得)。
1.除明确奖学金发放周期外,奖学金发放及免学费的周期均为四年,符合标准学生按学年申请,每学年申请奖学金额度=总金额/4。
2.第一学年奖学金、免学费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须提供志愿填报情况截图,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之后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如个人或团体(团体不超过6人)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综合测评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及免学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