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如有调整,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新批准文件执行。
5、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6、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7、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金:现已设立关山月奖学金,红星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荣发基础教学奖学金,陈湘波创作奖学金,仲明金等,奖金额:每生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8、国家政府奖金:包括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额:2000至8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