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将通过EMS方式寄出,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学校不会在寄送中间环节夹带任何收费书籍或其他物品,新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录取期间,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河北师范大学2015年录取新生查询”系统查询通知书寄送进度。
4、我校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收费部门,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依法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为准,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5、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若冒充我校招生办公室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或收费,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