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
电气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电子信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测绘工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力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勘查技术与工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地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消防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通识教育培养期间,按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分流专业学费标准收取。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按照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条 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内容。此外,我校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爱心金、筑梦奖学金等项目,并积极拓展社会资源,极大地丰富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渠道。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