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我院所录取专业相同年级的收 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 的待遇。学生入学及毕业按教育部 2008 年下发的《高校学生获 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 执行。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颁发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 位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 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国家贷款、勤工、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 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 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 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解决 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