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杂费缴纳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新生在报到时需缴纳以下费用: 1.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
费[2014]136 号),我校严格执行各类别专业的学费标准,具体专业的收费详见《新生预存费用项目明细表》
(2) 请您将第一学年的学费、教材讲义费以及校园卡预存款等款项的合计费用(详见《新生预存费用项目明细表》(附件 1))务必于 12 月 10 日前进行缴费。如果您对缴费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们咨询(电话:025-85864184)。